十四、广大群众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,要做好个人防护,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,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,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、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、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,依法依规严厉打击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。
以上措施自2022年8月30日0时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。
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【定西岷县静默管理解除时间2022】2022年8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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